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功能性、超仿真差别化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1-06 00:00:00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40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功能性、超仿真差别化纤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东林区块南部分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征地700亩,总投资700000万元,新建聚酯车间、长丝车间、产品仓库、综合楼等建(构)筑物669740平方米,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聚酯熔体直纺在线添加吸光剂、亲水剂等连续化工艺技术。长丝采用美国康泰斯三釜工艺流程,进口世界先进的新型牵伸卷绕设备,设置3套年产30万吨聚酯装置、42条长纤新材料生产线(共2160位,其中备用144位);短纤采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一头两尾”七釜工艺流程,设置1套年60万吨聚酯装置、12条短纤新材料生产线(共480位);设置60台加弹机,以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80万吨功能性、超仿真差别化纤维的生产能力。

   投资总额:本项目建设投资676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xfmgroup.com/news_info.php?146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东林区块南部分区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起止时间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嘉兴市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新凤鸣集团

   联系人:钱学明

   联系电话:13600555898

   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0571-28257967

   传真:0571-28257966

   邮箱:631081302@qq.com

  

公示单位: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